学院食堂奶制品定点供应商调价项目磋商结果公示
2020年6月5日,经学院食堂申请和学院领导批准,学院资产管理处会同学院食堂、审计处共同组成采购小组,采取磋商方式确定了萍乡市北桥阳光鲜奶分发中心、萍乡市安源区伟恒贸易商行、萍乡经济开发区鸿运达贸易商行三家食堂奶制品定点供应商。2020年6月19日,学院分别与三家成交供应商签订了《食堂奶制品定点采购合同》,合同约定的供货期为两年,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。合同还约定奶制品市场价格在合同期内涨跌超过10%的,经双方协商后可以调价。2020年9月19日和2020年9月21日,萍乡经济开发区鸿运达贸易商行、萍乡市安源区伟恒贸易商行等两家商行先后发函我院,以“由于原材料及人工成本的上涨,奶制品价格上调,纯牛奶250ml×24盒价格由56元/件上调至62元/件,涨幅已超过10%”为由,请求调价。经学院食堂负责人,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和有关部门市场调查,纯牛奶市场价格确已上涨且达到合同约定的调价条件,根据《学院采购管理办法》和《学院定点供应商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2020年10月29日学院资产管理处会同学院食堂、审计处共同组成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了磋商,有关情况如下:
一、决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调整《食堂奶制品定点采购合同》约定的奶制品供货单价,蒙牛纯牛奶利乐包(伊利纯牛奶)250ml×24盒价格由原合同约定的56元/件上调至58元/件,其他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二、供应商必须确保调价后的纯牛奶品质,确保食品质量与安全,必须做到不发生任何食品质量与安全事故。否则,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三、若今后纯牛奶市场价格下跌达到合同约定的幅度,供应商必须与学院磋商下调相应的供货价格。
四、供货期限与原签订的《食堂奶制品定点采购合同》保持一致。合同到期后重新组织定点供应商采购。
五、其他事项继续按照签订的《食堂奶制品定点采购合同》执行。
若对本次采购活动有异议,自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(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3日)可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投诉或反映。联系人及电话:贺老师 0799-7062017 pxjxgcxyjw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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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0月30日